信息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5-11 浏览量:7
为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县域工业经济产业竞争力,推动青田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近日,青田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涉及工业科技进步的主要政策意见有:
1、加快建设技术创新体系,给予与中科院下属研究院所或“211工程”院校合作在青田建立并经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联合实验室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经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建立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鼓励企业研发设计同时采用计算机辅助工程和虚拟仿真技术,支持企业生产装备同时应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和柔性制造系统技术对传统装备进行改造,对经备案的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额20万元。扶持企业经营管理同时集成应用企业资源计划(ERP)、财务管理(FM)、知识管理(K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资产管理系统(EAM)、供应链管理系统(SCM),对经备案的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额20万元。
3、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原有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经审定属于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且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新增设备投入额的10%给予奖励;对新引进的项目经审定属于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且总投资1000万元至1亿元的,按其设备投入额的8%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4、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各种展会平台,宣传推介青田产品。对参加深交会等和本县有关部门组织参加的其他各种交易会的每个展位给予5000 元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青田县科技局 陈海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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