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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创新转化“二十二条”

信息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日期:2012-05-17    浏览量:6

  中国科技网讯 记者今天(16日)从四川省科技厅获悉,《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已于日前由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在具体扶持政策中,首次围绕研发与转化、产业化与规模化、市场开拓,分阶段提出股权激励、生产要素重点配置、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等多项创新政策,构建起完整的创新转化“政策链”。

  为有效解决四川科技创新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中,中央在川单位强、军工强,地方弱、企业弱;科技成果多、转化少的“两强两弱、一多一少”问题,四川省于去年底启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四川省科技工作的“一号工程”,提出到2015年全省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力争达到50%,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总产值1.5万亿元。

  为此,《意见》提出了全面推进自主创新、大力构建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园区5项主要任务;强化绩效考核、加强统计监测和营造良好环境3项保障措施,及14条具体扶持政策。

  特别针对目前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融资困难、高端人才匮乏、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在《意见》提出的14条具体扶持政策中,首次按照分阶段制定政策原则,划分为研发与转化、产业化与规模化、市场开拓三个主要阶段,前期进行各类财政专项支持、加强创新人才引进、建立激励机制、鼓励高校院所体制机制创新;中期实施知识产权质押、组织创新项目、完善金融服务、支持上市等政策措施;后期完善产业链集群配套、优先配置生产要素,鼓励应用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支持开放合作,构建信息平台、鼓励引进职业经理人等。其中所有量化指标均与四川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方案等科技规划相互衔接、一脉相承,符合当前四川发展实际,通过努力可能实现。

  探索科技政策创新也是《意见》主要特色之一。《意见》中首次提出,对技术人员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股权激励政策;财政所有相关专项都要制定支持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的具体操作办法;在省科技进步奖中奖励成果转化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建立考核晋升、支撑评定、科技奖励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建立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科技金融互动机制等。(记者 盛利)

  《科技日报》(2012-05-17 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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