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5-18 浏览量:6
近日,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成功调解了一件专利侵权纠纷,该调解协议内容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由中心申请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法律文书予以确认。此次未经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而直接由法院对维权中心所主持调解的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司法确认,在全国尚属首例。
专利权人黄某拥有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最近发现市场上所生产、销售的某产品外包装对其专利权构成侵权,因此向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举报投诉该侵权产品的生产商温州某种业公司。
中心在接到黄某的投诉后,立即对黄某所拥有的专利权与涉案侵权产品进行专利技术比对。经分析,涉案产品可能与专利构成近似,依法对该侵权行为予以立案,转交知识产权局处理。在处理该案件过程中,中心深入了解案情,虚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在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并同意将该调解协议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温州中院经审查认为双方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故依法确认上述协议有效,并出具了民事确认书。
在开创司法大调解格局的今天,中国(温州)维权援助中心敢于探索新的调解方式,将当事人之间调解后所达成的协议转变为具有法律上强制执行效力的民事确认书。该调解机制的建立降低了当事人维权费用,节省了专利纠纷中所带来的大量繁琐程序,维护了当事人之间的“面子问题”,避免了同行业者对簿公堂的尴尬局面,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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