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福建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5-28 浏览量:5
一是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入手,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发明专利“清零”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调动企业 “清零”积极性;三是发挥专利代理机构作用,深入企业挖掘专利资源,促进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为企业提供专利申请代理、专利信息分析等方面服务;四是加强跟踪管理,防止非正常专利申请,提高“清零”奖励资金使用效率。
开展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是我省深入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旨在加快提升全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进一步增强全省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该行动由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联合发起,针对本省区域内注册的有研发活动而从未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以设区市为主制定“清零”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每年择优对企业进行奖励。
省知识产权局供稿
20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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