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5-30 浏览量:4
一是科学规划孵化器建设布局。支持传统产业相对密集的市(县)、区创办一批专业孵化器,为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特色产业的形成培育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支持国家高新区成为孵化器建设的主阵地,扩大孵化规模、提升孵化功能、形成孵化集群,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创业孵化高地。支持老城区把孵化器工作作为推进城区科技创新的主要手段,积极利用“退二进三”、产业转型等形成的空闲场所,加快建设工业设计、文化创意等特色化、专业化孵化器,为促进城区经济发展作出积极重要贡献。
二是推进专业孵化器建设。加快新兴产业孵化器建设,重点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好、孵化能力强、创业环境优的规模型专业孵化器,使之成为新兴产业发展的策源地。推进企业加速器建设,探索建立适合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加速发展的载体,为其提供新产品开发、生产融资、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服务,突破产业化瓶颈和障碍。加快建设大学科技园,依托在苏研究院,积极引进国家级企业孵化器来苏设立分支机构,促进高校科教优势向创新优势、产业优势转变。
三是提升创业孵化能力。积极运用科技计划、科技金融、科技政策、科技平台多种手段,为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依托国家“火炬创业导师”行动计划,鼓励支持孵化器普遍设立创业导师制度、普遍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普遍提供专业化的创业孵化服务,推动孵化器由物业管理向创业服务的彻底转型。鼓励在孵企业承担各级各类科技项目,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优先支持各创业园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专项的孵化企业创投引导资金,为孵化器内的初创型企业提供融资方案,提高初创型企业的存活率。
来源:苏州市科技局
Copyright © 2019 青海技术市场 青ICP备180011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