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6-06 浏览量:4
一是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组织工作。千方百计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的数量,力争“十二五”末宿迁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二是做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建设。加大跟踪服务力度,每年对后备企业库进行滚动充实,做到组织申报一批、培育发展一批、选择储备一批。
三是做好科技型拟上市企业入库培育工作。对入库的企业,根据其关键成长期的科技创新需求,给予重点支持,加快科技型企业的上市步伐,支持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引领宿迁产业转型。
四是大力发展民营科技型企业。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民营企业扩量升级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民营经济扩量升级工作要点》,充分提供各种政策和条件,为民营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来宿迁创建科技型企业。
五是研究制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筛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俱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支持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来源:宿迁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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