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6-19 浏览量:4
6月14日,省科技厅与省农业厅在杭州签署了《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合作会商备忘录》。双方本着充分发挥各自创新资源优势和推广应用优势的原则,在现代种业发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主体培育、农业科技队伍建设等多个领域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推动我省“十二五”农业科技实现新跨越。
5月24日,省政府与农业部签署了共同推进浙江农业现代化建设合作备忘录,明确了浙江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浙江农业在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紧、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高、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快、农业劳动力结构变化大等诸多矛盾,农业科技创新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目标实现的关键。
两厅此次会商确定在多个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双方共同组织实施现代种业发展工程,推进种业强省建设,其中包括优新品种选育、育种模式创新、建立新品种交易平台、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合作等方面的合作。以“两区一中心”为载体,着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全面提高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十二五”期间,双方整合资源,共同出资组织实施“十县五十万亩茶产业升级转化工程”和蔬菜产业成果转化工程。双方共同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作为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主体,支持农业生产主体提高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带动辐射能力。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支持其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双方将不断完善农业科技项目的立项机制和农业科技成果的评价机制,努力形成“科研来自于实践、成果应用于生产”的科技创新氛围。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和推广机构改善科技工作条件,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共同推进多元化、多样化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服务体系建设。
为确保合作落到实处,两厅建立了共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同时按照确定的合作事项落实资金配套,确保合作所需经费的到位。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浙江科技报 江英华 阴文亮)
Copyright © 2019 青海技术市场 青ICP备180011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