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6-26 浏览量:4
近日,吴江市出台《关于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目的是通过出台优惠政策,把扶持力量集中到有成长潜力的领军人才企业中去,鼓励他们申报成长型科技领军企业,做大做强企业,推动该市新兴产业更快发展。
成长型科技领军企业申报的对象是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此外,这些企业还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经过科技领军人才评选程序评出;自有注册资金及实物资产(含自筹、风投)首期投入1000万元及以上;上一年度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年销售增长率达到30%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具有创新性和竞争力。
鼓励政策包括风险创业投资、跟进风险投资、项目贷款担保、贷款利息补贴、销售收入奖励、产品市场扶持、团队奖励、队伍建设、研发用房补贴、中试厂房补贴、租用住房补贴、购买住房补贴、家属子女安置等13项。
自2008年该市出台《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实施意见》以来,经过3年多的实施,吸引了大批海内外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该市创业发展,吴江市分五批共评审通过了154名市级科技领军人才的项目并重点扶持,涉及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领域。
来源:苏州市科技局/吴江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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