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6-27 浏览量:5
安吉县科技(知识产权)部门采取“政府引导鼓励,企业参与选择,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引导企业以专利权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商品化,从而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2012年1-6月,安吉县新增专利权质押贷款2300万元。目前该县已累计完成专利权质押贷款5笔,发放贷款总额3400万元,银企对接初步达成贷款意向金额近4000万元。
安吉县的主要做法是:一是政策保障。县政府出台《安吉县专利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贷款人发放专利质押贷款,给予年贷款额度1.5%的奖励。贷款人发放专利质押贷款发生代偿净损失时,可以享受科技风险基金补偿,补偿经费为代偿净损失的10%。这一政策最大限度地保证了金融机构的利益,有效地提高了金融部门开展专利权质押业务的积极性。在保障金融部门利益的同时,作为主体的企业的利益同样得到了高度重视。县科技(知识产权)部门把县内相关激励政策配套使用,努力为中小企业解决实际困难。2010年起,安吉在开展专利权质押工作中,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发展的若干意见、科技成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政策措施与专利权质押奖励配套运用,设立了《科技创新三十条政策》,明确规定:企业以专利权质押办理的贷款,科技(知识产权)部门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给予50%的贴息。这一措施为安吉在全省范围内首次推出,有效地降低了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成本,受到了金融机构、企业的积极响应和好评,企业运用专利权进行质押的积极性有了显著提高。
二是项目保障。该县规定,凡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必须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生产和发展中起支撑作用的发明专利。科技(知识产权)部门对提出专利权质押申请的企业首先进行资格审核,在确保专利权有效性、确定符合标准后向金融部门作出推荐,并由金融单位对申请专利权质押企业进行贷款审查。目前该县所有进行质押贷款的专利,均是企业中技术先进、市场认知度高、经济效益显著的支柱产品。
三是服务保障。对已获得质押贷款的企业,县科技(知识产权)部门在关注专利实施进程中,注重了解掌握其关联技术的研发和保护,帮助企业对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等进行分析、判定,对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专利申请,为进一步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做好必要的技术储备。安吉汉洲竹制品有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家获得质押贷款的企业,通过项目的实施,先后在香熏竹制品、电子元器件载带纸等方面开发、申报各类专利近20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大增强。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安吉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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