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6-28 浏览量:4
日前,通州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型民营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从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管理办法、优惠政策等方面,明确了加强科技型民营企业的政策措施,《办法》规定:经认定的科技型民营企业由区政府下达批文并颁发证书,每两年复审一次,优先享受国家及各级的科技创新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区级科技计划,优先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上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其科研成果可优先申报科技进步奖。根据《办法》规定,全区将首批认定10-15家科技型民营企业。
来源:通州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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