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内蒙古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7-05 浏览量:4
7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自治区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按照相关要求,圆满完成了全区普查数据汇总、审核和空间数据标绘等项工作,并于日前通过了水利普查成果技术审查。
审查会上,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技术支撑单位关于专项普查成果汇报,并经过认真审议,认为普查成果资料齐全,数据详实可靠,真实有效,普查技术路线正确,分析方法科学,较全面的反映普查数据质量,同意待报告修改完善后上报国家水利普查办。
本次完成的技术成果主要有:一、水利普查成果。首先是普查数据汇总表。包括普查对象清查数据汇总表和普查数据汇总表。其次是普查基础数据集。包括通过水利普查数据处理专用系统录入处理的所有清查表数据、取用水台账数据、普查表数据和关联关系辅助表数据。再次是全区普查成果分析报告与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水利工程、灌区、地下水取水井以及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等5个专项水利普查数据审核报告。二、水利普查对象空间标绘成果。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实施方案》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区目前已全面完成了普查对象空间标绘工作。
本次审查会得到了国普办、流域机构普查办的高度重视,及时调派人员参加会议,并就自治区水利普查工作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具有指导作用的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农牧业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气象局以及12个盟市的代表和专家参加此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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