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7-10 浏览量:4
近年来,科技孵化器在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各地扶持中小企业成长、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托。孵化器接收对象主要为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生产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企业孵化时间一般为3年,孵化场地设在孵化器内,企业达到年产值500万即可毕业迁出。目前,由于土地制约明显,各地政府对投资额度高、投资强度大的项目才可批用土地,绝大多数孵化毕业企业虽然成长势头良好,却未达到如此规模。如桐乡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省级综合孵化器,目前孵化毕业企业19家,其中三分之二的企业依靠租用厂房进行生产,在孵的54家企业将来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嘉善县科技创业中心为国家级孵化器,孵化毕业企业近40家,其中20多家租用在“加速器”内。由于土地租用成本高、有搬迁风险且租用价格受市场影响较大,企业年利润很大一部分用于付租金,同时租房企业也不能利用厂房抵押贷款解决融资问题,严重影响毕业企业落户本地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也制约了企业的快速成长和发展。
对此,基层建议:一是加强政府扶持,加快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产业集聚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落脚点。二是为毕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抵押、风险投资、专利权质押等多种融资方式予以扶持,解决他们购置土地或厂房的“融资难”问题。三是加大闲置用地的处理力度,依法收回闲置土地,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回收土地再分配。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嘉兴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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