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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全面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信息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7-11    浏览量:4

  苏州着力集聚科技资源,不断创新科技手段,切实把企业作为自主创新的第一主体,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

  一是着力推动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加大科技政策落实力度,深入开展“百人千企科技政策惠企行动”,重点围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等科技政策,加强跟踪、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千方百计促进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3%以上。

  二是着力推动企业成为科技研发的主体。推动和支持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技术创新组织,支持有条件的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共建研发中心,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内生动力。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力争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专利申请总量在“十一五”基础上“翻一番”,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三是着力推动企业成为人才集聚的主体。深入实施“姑苏人才计划”和“1010”工程,大力引进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掌握关键技术的高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来苏创新创业,引领和助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十二五”期间,力争每年引进10名国家“千人计划”、1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

  四是着力推动企业成为成果转化的主体。持续开展“民营科技企业行”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在苏和全国各地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巩固和拓宽产学研合作渠道,强化科技成果对接。到2015年,合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达到100家,建成政产学研联合体1000个,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0000项。

  来源:苏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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