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安徽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7-11 浏览量:4
近日,省知识产权局正式印发《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意见》的出台标志我省正式启动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
《意见》明确了托管工作由合肥、芜湖、蚌埠三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局)、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称实施机构)和服务机构三方共同承担。市局组织实施单位向省局提出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实施单位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推选参与托管工作的服务机构,签订合同书,明确责任义务,最后服务机构根据协议约定为托管企业制定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知识产权托管方案,开展托管服务。托管工作周期一年,期满后市局将进行验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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