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7-16 浏览量:4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鼓励规模企业积极采购本市自主创业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日前,丹阳市出台了《关于鼓励规模企业加强与小微企业产品协作配套的政策意见》,做到“大手”牵“小手”实现共赢。
丹阳市将对实行产品供需对接的企业实行多项优惠政策:免费在市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发布企业产品供需、人才需求、技术引进等各种信息;优先保障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供应;优先安排科技贷款,优先推荐与创业投资公司等机构的合作;享受各项创业优惠政策,优先辅导、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重大成果转化项目;人社部门年度内免费提供不少于3次的用工招聘和培训服务,并享受创业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提供免费年检等。同时,确保满足企业产品供需配套所需要的流动资金。对参与产品供需配套的小微企业,以及年度内与本市小微企业新签订采购合同、发票金额累计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并及时兑现货款的规模企业,其产品供需配套所需要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经市发改经信委、财政局审核确认后,超过基准利率部分给予50%的贴息。在产品供需企业中普遍推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工作,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对与小企业建立产品供需对接的规模企业,丹阳市还将实行“特别奖励 ”。如优先授予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实训基地称号,并享受相关政策;2012年市财政在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300万元设立鼓励产品配套的专项奖励资金等。
来源:丹阳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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