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湖南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7-19 浏览量:4
7月12~14日,由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和首都医科大学主办,北京实验动物行业协会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承办的“实验动物应急管理培训班”在北京举行,为有效应对实验动物突发事件,保障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科研、教学、生产和药品检定活动,湖南省科技厅动管办派员参加了培训。
实验动物是一种由人工饲养繁殖并作为人类替身,广泛应用于生命科学、生物医药、农业技术等科研生产及社会生活诸领域并符合特定规范与标准的活的动物,是替代人类去获取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各种科学实验、产品质量检定、环境检测等数据的重要工具。随着生命科学研究的迅猛发展,我国实验动物科学研究也空前活跃,动物实验覆盖面迅速扩大,由此带来的公共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近年来,我国连续不断发生实验动物疫病和动物实验感染问题,已有不少关于使用“非标”动物导致实验人员感染和发病的报道。上世纪末, 某大学发生小鼠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感染疫情, 导致某学科带头人死亡,20 多名师生住院紧急抢救; 去年,东北某农业大学的28名师生因使用未检疫山羊进行实验而感染布鲁氏菌病,严重影响被感染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教训极其惨痛,不仅严重干扰了科研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也产生了很大影响。
我省实验动物疫病和小范围灾害性事件也时有发生,加强实验动物应急管理工作刻不容缓。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第259号省长令《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明确规定:“实验动物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应当制定实验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发生实验动物疫情,实验动物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消毒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并报告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或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发生人畜共患病疫情的,还应当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近期,我省还将依法建立健全“实验动物突发重大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在这次培训班上,国内有关专家就实验动物科技发展规划、立法、许可证发放等相关管理工作;实验动物管理规范、保护和利用、疫病管理和控制;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与职责、预警及处置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和讨论,参加培训班的同志普遍反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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