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新疆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7-26 浏览量:4
今年,自治区设立了“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具有发展潜力的基础性研究和社会公益型科研院所的自主选题研究、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重大科技项目的前期准备等,资金额度为每年2000万元。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对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型研究的科研机构,国家财政给予相对稳定支持”的要求,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科技厅联合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这一办法,科技厅启动并完成了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共支持自治区58家公益性科研机构的155个项目。其中,将12个地州属科研院所纳入自治区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安排项目24个,财政支持410万元,占专项总经费20.5%。
(条财处 仲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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