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8-17 浏览量:5
8月10日,通州出台关于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办法。
通州规定,凡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通过省认定的,奖励2万元,单个企业不超5万元。获得省优秀新产品奖的,再奖励2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配套奖励100万元、20万元、8万元,对新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6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的企业,按上级政府补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获得省、市首台(套)装备设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被新确认的省级、市级重要产业链基地型(骨干)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补助。
来源:通州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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