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8-22 浏览量:4
为切实增强中小企业发展信心,提高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步伐,宿迁市采用多项措施帮助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政策引导。今年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的意见》和《关于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等文件针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实绩分别给出各种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获得“江苏省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奖”的中小企业,每项由市财政分别奖励8万元。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产品,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个奖励。对已获得省级鉴定并被评选为优秀的新产品新技术,每个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由市、县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2012年重点突出对全市科技创新的扶持,今年该市财政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1200万元;产业研究院建设经费1000万元;预算安排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1000万元;新兴产业引导资金5000万元。这些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项目投入,支持和引导新兴产业发展。
三是金融扶持。在实施财政性资金存款与银行贷款挂钩考核时,对银行机构新增的工业中小企业贷款扩大一倍计算。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贷款出售等表外业务扩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对表外业务业绩突出的金融机构,在年度金融考核时给予专项奖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同期水平。设立市级再担保基金,启动资金5000万元,逐年滚动增加。
来源:宿迁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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