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8-23 浏览量:4
近日,昆山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出一系列扶持政策,以推动该市全面争创科技创新领先优势。《意见》明确,到2012年底,建有研发机构的大中型工业企业数占企业总量的80%以上;2013年底占90%以上;2015年底占95%以上。
研发机构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自主研究开发能力的技术创新组织,是企业技术进步的主要依托力量,也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意见》的实施,通过推进大中型工业企业全面建设研发机构、推动大中型非工业企业加快建设研发机构、鼓励外资企业积极建设研发机构、全面支持台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提高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层次、鼓励发展海外研发机构等六大措施,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意见》中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吸引了不少企业的眼球。其中包括: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苏州市和昆山市级各类研发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资助;经省级认定在昆山新设立的外资独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资助;对新获批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补助;对新获批设立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对国(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建立的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平台载体,实行重点资助。此外,对建立昆山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还给予优先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库名录;优先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型企业、创新先锋企业、科技型农业企业或民营科技企业等一系列优先支持项目。
据悉,到2012年底,昆山将建立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总量达到400家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和内资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现全覆盖;到2013年底总量达到500家左右;到2015年底,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比例达95%以上,创建一批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力争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专利申请总量在“十一五”基础上“翻一番”,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来源:苏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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