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8-24 浏览量:4
今年以来,围绕年初科技创新工作目标任务,射阳县定期组织不同形式的推进活动,一着不让地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截止目前该县已建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1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和市级院士工作站2家。
一是建立组织推进机制。将定报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作为全县实施创新引领战略的重要举措,建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经信、教育、财政、人社、科技、统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具体由该县科技局牵头,十二类研发机构分别由县科技、发改、经信、人社、质监等部门主抓,既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统筹协调、互相配合,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统一评估办法和认定程序,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
二是建立政策支持机制。该县政府把研发机构建设作为申报各类计划项目、争取各级财政支持的必备条件,凡是未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工业企业不得申报承担各类计划项目。对研发机构建设采取“资金补助、税费减免、项目支持、配套奖励”等方式予以扶持。同时安排研发机构建设专项奖励资金,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重大研发机构,给予10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分别奖励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院士工作站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于列入备案的研发机构,优先推荐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先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从优享受各类科技创新和人才鼓励政策。
三是建立培育指导机制。针对不同企业的特点,指导企业积极推进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检测中心、设计中心、工程试验室、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工作站、中试基地等各种类型的研发机构建设。引导有研发功能的企业尽快整合人员设立研发部门,对于有研发功能、企业暂未设立研发部门的,先备案再引导企业设立研发部门;对于暂无研发功能的企业,引导企业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投入”的要求逐步设立研发机构,加快引进先进装备,开展特色研发业务,提升研发机构建设水平。
四是建立统计督查机制。明确科技、统计等部门联合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半年和年度专项统计调查制度,建立由各镇区发动推荐开展备案、科技部门引导企业建设、统计部门指导准确填报报表的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监测分析并通报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将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纳入“百企升级工程”和科技进步考核重要内容,重点考核机构数量、管理水平、运行质量等。注重典型引路,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来源:射阳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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