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9-07 浏览量:5
近日,我市就推进中心镇科技进步工作出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市中心镇科技进步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近年来,全市各地通过实施自主创新行动计划和开展创建科技强镇(乡、街道)活动等一系列举措,促进了全市科技进步水平逐步提升。但科技进步不平衡、城乡之间差距较大、基层科技创新工作相对薄弱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中心镇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科技创新工作的龙头。我市计划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以企业为主题、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以镇综合科技服务中心为龙头、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补充的新型科技服务体系,以镇科技管理机构和镇村两级科技分管领导为支撑的科技管理体系。
就加快推进此项工作,《意见》明确了8个工作任务:加快提升产业层次、推进企业科技进步、推进产学研合作交流、建立完善的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大农技推广服务力度、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科技培训和科普工作。
目前,我市将科技重头行动放到各中心镇,计划到2015年,全市各中心镇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要达到20%以上,企业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达到1.8%以上,7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都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市级以上研究开发机构达到5家以上,每万人口专利授权量达到8件以上。
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我市各中心镇已将科技发展目标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镇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推行和完善中心镇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并着力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设立促进和奖励科技创新的专项资金,保障科技经费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切实优化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同时,强化市、县(市、区)、中心镇科技工作互动,合力推进中心镇科技进步。
(来源:台州市科技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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