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东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9-07 浏览量:4
日前,《广东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为鼓励和扶持留学人员来中山市创新创业,中山将对省市共建的广东中山留创园新入园企业,最高提供高达百万元的创业启动经费。
根据此次出台的政策规定,对于新入园的企业,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工商注册信息(属新迁入的)后的3个月到1年内,可申请启动经费。企业提出申请后,将由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的技术先进性、项目可行性和产业化前景等进行评审。在专家评审意见基础上,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认为有资助必要的,一次性或分期给予20万—100万元的启动经费,所需费用由市、区各承担50%。
继2011年晋升为省市共建留创园之后,中山在已有的基础上加大了对留创园平台的开拓和发展,未来平台建设成熟后,将力争将其打造成为广东省内又一国字号留创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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