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辽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9-14 浏览量:4
9月13日,大东区委、区政府决定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的“科技兴区”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科技项目和支持科技载体创新,重点支持新兴产业项目发展。
“科技兴区”专项资金对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或者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被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相关政策外,一次性获得5万元的奖励;对经区政府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产业基地、科技园区,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Copyright © 2019 青海技术市场 青ICP备180011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