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帮助中心 | 关于我们
欢迎来到青海技术市场,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资讯 >  龙泉市出台《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龙泉市出台《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信息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9-18    浏览量:5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强市”建设,大力培养集聚高层次人才,推动龙泉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近日,龙泉市出台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了更优惠和细致的人才政策,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搭建了一个全方位服务的平台。

  意见共六章二十九条,明确了五类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管理,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努力实现培养与引进并举、引人与引智并重、人才和项目结合、当前和长远统筹。一是人才培养,包括培养平台资助、政府岗位津贴、人才专项奖励、人才项目资助、学习深造资助、岗位锻炼培养等方面内容。规定对新建成的丽水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基地(团队)、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等,经考核确认并保持正常运行的,给予10至50万元的资助;对经考核合格的事业、企业单位在职在聘五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至500元的政府岗位津贴等。二是人才引进,包括人才购房补贴、人才安家补助、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等方面内容。规定对调入或落户我市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协议且服务满一年以上第一至第四类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住房的,给予为期五年的每人每年40万元至8万元的购房补贴;对调入或落户我市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协议的第一至第五类高层次人才,发放60万元至3万元的安家补助,服务满一年支付50%,服务满五年后支付剩余50%;优先解决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凡属特别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的,可一事议、特事特办等。三是市校合作,包括健全市校合作工作机制、柔性引才补助、加强政策扶持等方面内容。规定通过市校合作柔性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协议且服务满一年,并完成协议相关目标或按协议履行相关责任的,给予第一至第四类每人每年6万元至1万元的人才补助等。四是服务保障,包括建立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机制、建立高层次人才工作考核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开发投入机制等方面内容。规定多层次多途径解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问题,无住房的第一至第四类人才由政府提供免租金的人才公寓,第五类人才可优先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并享受租金优惠;未安排住房的,实行住房租金补助,第一至第四类人才每月补助1200元,第五类人才每月补助600元等。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龙泉市科技局 叶卫平)

微信 电话 顶部 工作人员:0971-7612617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平台服务热线:

0971-6121697

工作日(8:30-18:00)

Copyright ©  2019        青海技术市场        青ICP备180011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