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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工作

信息来源:辽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10-16    浏览量:3

  10月15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引导和支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从事创新、应用型项目研究工作,省人社厅决定继续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工作,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此次资助的重点是符合我省支柱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应用型项目;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建设和突破辽西北进程中的重大项目;我省重点企业的实际应用项目;由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千层次人选作为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创新团队申报的项目。资助项目共分四类:一类项目用于资助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集群相关的重大企业创新类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二类项目用于资助具有较好生产研发价值的创新、应用型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三类项目用于资助具有一定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的科研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四类项目指由省人社厅立项、项目负责人自筹经费的项目。其中,社会科学类项目只限申报三、四类项目,且资助数量不超过当年资助总量的20%。

  据了解,资助项目的执行年限一般为2年至3年,资助项目完成后,受资助人选应在两个月内对项目完成情况及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做出全面总结,按资助申请程序将项目总结报告及经费使用明细报送省人社厅备案;同时,受资助人选所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和资助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确保受资助人选的快速成长和项目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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