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福建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10-22 浏览量:4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我省漳州市、泉州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试点时间自2012年10月起,为期3年。这2个城市积极推动区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省首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的城市。
今年以来,在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继续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联合省财政厅颁布了《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试行)》,并积极指导全省各知识产权局和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共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开展。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11家金融机构向33家企业提供专利权质押贷款服务,累计授信额度达7.39亿元,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支撑。
下一步,我省将强化政府组织协调和公共服务职能,继续积极鼓励和指导各设区市和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大力扶持和引导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拓展融资渠道;着力构建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服务平台,形成高效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在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
(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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