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山东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11-07 浏览量:4
近日,东营市财政局和科技局共同制定出台《东营市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研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为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市财政设立东营市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研发补助专项资金,对科技型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未得到财政资金支持,研发取得的科技成果进行补助。科技成果鉴定为整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每项科技成果补助15万元;鉴定为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每项科技成果补助10万元;鉴定为整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每项科技成果补助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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