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东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11-13 浏览量:4
9、10月间,广东省针对该省未来发展具有先导性和战略性意义的关键问题,密集发布了《广东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广东省改善创新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等八个行动计划,涵盖了党的建设、投资环境、人才培养、城市开发等多方面内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中,与科技工作密切相关的“改善创新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因目标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含金量”高,在南粤科技界反响强烈。日前,广东省科技厅专门就该《行动计划》作出解读。
“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文化氛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遵循科技创新规律与产业发展规律的创新环境体系,主要创新环境指数居国内领先地位,接近甚至达到中等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水平。”《行动计划》在全国首次提出改善创新环境的主要目标。
同时,为实现该总体目标,《行动计划》设定了若干定量指标:到2017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4%以上,全省每百名研发人员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16件,科技服务机构达6万家,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超过40人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的创新环境已经得到明显改善,若干指标已经取得长足的进步,如2011年全省研发投入强度接近2%,研发人员投入突破40万人年等,为进一步改善创新环境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行动计划》只是在原有自主创新工作的基础上,对若干方面方面做了进一步强化。如确立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4%以上、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超过 40人年的目标,不仅是要达到中等创新型国家的相应水平,也是继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确保研发人力投入的持续增长,为创新活动提供源源不断动力的现实要求。
《行动计划》在优化创新人才环境方面颇多“含金量”,是科技人员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如从创新、创业、优化生活以及公共服务四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广东优化创新人才环境的具体措施,包括改变片面将论文数量、项目和经费数量、专利数量等与科研人员评价和晋升直接挂钩等做法;创新性提出允许和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其原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切实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在华的参保享有与中国公民同等权利,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等。
此外,《行动计划》还强调要完善科技合作与交流人员过境快速批核机制,简化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及办理签注手续;探索建立省科技合作项目经费过境制度;推动广东企业与国外企业通过专利交叉许可等模式,构建国际科技合作新型网络等;这些举措多为国内首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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