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量:4
2007年以来,青田县共有408个科技项目通过鉴定(评审、验收);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3项,省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奖4项;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9项,星火二等奖1项,星火三等奖1项;县科技进步奖15项,星火先进集体奖6项,星火先进个人奖7项。为进一步加大科技进步奖励力度,提高申报科技进步奖励积极性,完善科技进步激励机制。近日,青田县委、县政府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1、从2012年起,设立青田县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以表彰在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
2、对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和8万元的奖励;
3、对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予8万元、6万元和4万元的奖励;获得市级星火二等奖以上的,给予匹配等额奖金。
4、从2012年起,县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奖额分别提高到5万元、3万元和2万元。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青田县科技局 陈海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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