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帮助中心 | 关于我们
欢迎来到青海技术市场,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资讯 >  1月1日起74城市实时发布PM2.5

1月1日起74城市实时发布PM2.5

信息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日期:2012-12-31    浏览量:4

  在12月28日举行的“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任务”新闻发布会上,环境保护部总工万本太介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共74个城市、496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时发布一氧化碳、细颗粒物(PM2.5)等6项监测数据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等信息。

  记者看到,只要打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页上的“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就可查找到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上的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和一氧化碳每小时实时监测数据,以及优、良到严重污染等空气质量指数信息。

  万本太说,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74个城市发布的空气质量信息中,除臭氧发布各监测点位的1小时浓度值和8小时平均浓度值外,其他污染物发布各监测点位的1小时浓度均值、空气质量分指数及24小时浓度均值、空气质量分指数。

  据悉,按照环保部新空气质量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即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开展增加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2016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级以上城市都要按照新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此次74个城市监测数据的实时公布,标志着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任务的圆满完成。

微信 电话 顶部 工作人员:0971-7612617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平台服务热线:

0971-6121697

工作日(8:30-18:00)

Copyright ©  2019        青海技术市场        青ICP备180011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