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陕西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3-01-23 浏览量:4
2011年8月,西安市启动科技金融合作试点工作,截至2012年12月,共推荐20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20家获得贷款6.1亿元,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一、健全政策体系,建立工作组织和工作制度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金融办、人行西安分行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财政与科技合作共同促进科技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科技金融创新合作试点的实施意见》、《西安市科技金融合作试点业务风险补偿暂行办法》、《西安市科技金融结合业务风险补偿办法》等政策,并设立了科技金融合作试点工作小组,与多家银行及担保公司开展合作,通过确立风险共担和利益补偿机制、降低企业提供抵押和反担保条件门槛、简化贷款 手续和创新服务模式。
二、确立合作机制,搭建合作网络
利用奖励补助和风险补偿,与银行、担保机构共担风险,携手合作;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信贷产品、承诺利率上限、认可专业担保;担保公司创新担保品种、控制担保费率、认可合作银行;中介服务上门征集信贷需求、协调银企对接、提供合作方案。多方的合作开启了轻资产科技企业信贷之门,使企业受惠。通过科技金融合作平台,在科技产业“两区两基地”、区县工业园区组织对接活动,并引导产业联盟与金融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产业联盟有效组织筛选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利用联盟更好地了解产业链特点,通过银企对接,深化合作。
三、完善服务链,稳步推进试点业务
科技金融合作试点工作小组构建了创新服务链。一是调整对银行补贴政策和实物资产抵押限定要求,通过增强担保机构作用,扩大企业受益面。二是通过频繁对接,逐渐缩小银行与企业间对创新属性和金融运行特点等非实质性认知差异,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发出新的服务模式。三是通过频繁的业务平台交流,促进银行与担保业务联合。四是引导银行创新产品,组织专门团队和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流程,提升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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