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东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3-01-24 浏览量:4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科技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推动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事业跨越式发展、支撑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促进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发科技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2012年10月25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开展了全国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省科技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面向基层一线的原则,认真开展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近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科技部发出《关于表彰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人社部发〔2013〕4号),决定授予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策法规处、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教育局等5家单位“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茂名市科学技术局产学研结合科科长罗绍辉、清远市科学技术局产学研结合科科长林丽欣等2名同志“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人社部、科技部此次表彰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表彰先进,弘扬创新求实精神,提振信心,鼓舞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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