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宁夏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3-03-19 浏览量:5
近日,石嘴山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引领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2%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以上。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突出,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创新环境显著改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达到自治区先进水平,基本建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合作开放、支撑有力的科技创新体系。
《意见》从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研发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完善科技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的保障措施等6方面制定了21项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每年支持3-5项对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强的重大科技项目;企业科技研发投入达到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的给予20万元引导补助,连续3年完成的给予50万元引导补助;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开展石嘴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对在本市转化的科技成果给予30-100万元补助;对孵化器建设主体给予200-50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的科技人员、创新团队分别给予1:1和2:1的配套奖励;财政列支的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不低于上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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