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黑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3-03-25 浏览量:4
3月20日,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在省科技厅官方网站发布。今年省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征集凸显了五方面特点。
一、以企业技术需求作为项目指南,重点解决企业技术难题。
为切实帮助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省科技厅将服务视角瞄准企业重要的技术需求,主动倾听企业声音,在立项中将企业“需要干什么”与黑龙江整体战略发展需要相结合,组织产学研合作,切实有效支撑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目前,围绕十大重点产业,通过广泛征集,认真梳理、筛选、整合同类技术需求,共征集有效企业技术需求851项。针对企业技术需求,围绕部省会商的重点支持方向,确定40项重大技术需求作为2013年省级研发计划重大项目申报指南,其他811项企业技术需求作为引导项目申报指南。
二、围绕企业技术需求开展对接合作,促进“产、学、研”有效结合。
为了加强产学研用对接合作,着力帮助企业破解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1月22日,在省科技厅官方网站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企业技术需求与科研单位对接合作的通知》。围绕我省十大重点产业发展,鼓励各高校、科研院所根据我厅征集的企业技术需求,与提出技术需求的企业对接。要求对接成功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2013年省研发项目开始征集后,围绕企业技术需求开展联合研发,申报2013年省研发项目。
三、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研发机构作用。
今年申报通知中强调,申报单位如果是企业,企业应须具有研发机构,研发机构指省级(含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具有独立法人的研究院所。这项规定是为了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流动,使企业研发机构成为企业创新发展的动力和企业竞争力的源泉,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促进企业积极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
四、增加重大项目的支持数量,引导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
通知要求,凡重大项目申请经费不低于200万元,引导项目和对外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申请经费在20--50万元之间。提出技术需求的企业自筹经费不低于申请项目总经费的50%。今年重大项目由往年的10项增加到20项,增加了一倍。
五、加强科技诚信管理,保障科技项目实施。
通知强调,承担单位项目结题率低于70%的原则上不得再申报项目,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和尚未结题的团队不能再申报项目,没有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项目申请。这项规定弘扬科技诚信、守信精神,将引导和规范科技信用行为,促进我省科技诚信水平提升,提高科技信用意识和整体竞争力,为科技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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