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db:出处] 发布日期:2013-06-07 浏览量:4
近年来,泉州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扎实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三年行动”和“培育科技小巨人”三年行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专项行动和强力推进泉州高新区建设等工作的开展,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九连冠”,为我市构建具有泉州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5月30日,市科技局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人走进泉州广播电视台889新闻广播《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我市最近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如何打造“阳光科技”品牌,更好地开展科技工作等方面与企业界人士和市民展开交流。市科技局副局长张育凯、市科技局纪检组长郑兴波、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黄丹萍等领导参加并回答了相关问题。
市科技局局长颜志煌表示,“政风行风热线”是密切科技部门与群众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是科技部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渠道,它不仅是改进工作的一个交流平台,同时也是宣传科技工作、展示科技部门形象的良好窗口。希望各新闻媒体能多多宣传科技工作,为创业、创新、创造营造良好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科学、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
“我是丰泽区一家从事数字对讲机研发的企业,想了解一下如何申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今年我在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里申报了一个科技项目,现在网上已经受理通过了,那我接下去应该做些什么呢?”
“如何用手中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
在1个小时的接线时间里,咨询电话络绎不绝,这些热点难点问题也都得到了市科技局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详细解答。
记者了解到,为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我市首次以市委全委会决议的形式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是指导我市科技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主要有以下亮点:对符合《福建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资助办法(暂行)》(闽科计〔2012〕29号)条件的,给予省、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资助。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区域科技重大项目计划的企业研发项目,所在地县级财政分别按项目下达经费的30%、20%配套专项资金。对获得省级优秀新产品特等奖、一等奖的研制单位,市政府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奖金主要用于支持研制单位继续开发新产品,研制单位必须提取不低于10%的奖金用来奖励新产品主要研发人员。设立市政府企业创新奖。市政府企业创新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5家企业,每个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实施一项支撑工程:落实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行动计划,启动实施技术创新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双百工程”,即到2015年实施百项能够带动或持续壮大若干个百亿以上产业集群的重大科技支撑项目,组织开展重点产业技术攻关,努力突破核心共性关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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