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db:出处] 发布日期:2013-06-18 浏览量:4
近日,鲤城区制定《2013年鲤城区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计划》,出台55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扶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这55条措施具体翔实,将不断推动民营企业向高层次、集聚性发展。对纳税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当年度“三税”比上年度增幅达30%以上的民营工业企业,其新增“三税”30%以上部分,按其地方级“三税”新增部分的30%给予奖励;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风险管控、政策信息等方面支持,争取推动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鲤城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推动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多种金融业态发展,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形成开放多元的产权结构,修订完善鲤城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优惠政策,打造资本市场的“鲤城板块”;允许工业企业利用自有的工业厂房发展信息服务、创意文化、仓储物流等新兴产业,对于因政府规划调整而产生的闲置工业用地,可采取协议有偿收回或置换土地的方式处理。
该区还将在引导民间投资、扶持总部企业发展、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扩大销售、构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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