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3-06-21 浏览量:5
6月17至18日,苏州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法起草小组及相关人员赴广、深两地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转化条例》6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7月1日起施行,广、深两地两部地方性法规正在或即将施行。相关人员与广、深两地条例起草人员就条例起草的背景、立法的主要目的、立法的关键环节、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对科技创新工作将起到的作用,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对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起草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学习借鉴作用。
苏州市科技局、市人大法工委、教科文卫委相关人员参加了调研活动。
来源:苏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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