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帮助中心 | 关于我们
欢迎来到青海技术市场,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资讯 >  厦门市重新修订市级工程中心和实验室管理办法

厦门市重新修订市级工程中心和实验室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福建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3-07-12    浏览量:4

  《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全面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对厦门市研发创新平台的资助力度,经认定的市级工程中心,从原来的50万元科技经费资助提高到80万;经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从原来的30万元科技经费资助提高到80万。因此,厦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修订了《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近日印发。

  修订后的《办法》主要有四大特点:一是细化和提高认定条件,在平台依托单位的规模、基础条件、人员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明确具体指标。二是强化评估管理,各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估一次。《办法》增加对不参加评估的平台的“约束”条件,即“不参与评估或者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将被取消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三是明确无偿资助。原来办法中未对给予平台的资助形式进行规定,现明确参照科技计划项目的形式给予无偿资助。四是加强持续滚动支持,对评估优秀的平台,参照科技计划项目的形式申请滚动资助,以无偿资助的形式择优给予50~100万元的滚动经费。(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微信 电话 顶部 工作人员:0971-7612617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平台服务热线:

0971-6121697

工作日(8:30-18:00)

Copyright ©  2019        青海技术市场        青ICP备180011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