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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认定500家“科技小巨人”

信息来源:泉州科技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3-08-06    浏览量:4

  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在全市重点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若干意见》,力争形成有力支撑泉州重点产业发展的科技小巨人企业集群。

  根据《意见》,三年内,我市将从现有企业中筛选600家培育企业并建立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认定500家以上科技小巨人企业,其中2013年认定300家以上,2014年、2015年各认定100家以上;明确12个培育着力点,给予16项扶持措施。

  “真金白银”的扶持举措令人期待:或许不久的将来,这些“小巨人”中,将诞生行业创新转型的领军者,成就下一个服务业巨头、下一个农业龙头、下一个制造业航母…… □本报记者 郑意凡

  关键词:筛选培育企业

  多条标准层层选秀 “能者上劣者下”动态管理

  三年内,我市将筛选600家科技型企业作为科技小巨人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其中,2013年确定400家,2014、2015年分别再增加100家。有别于“一评定终身”,对培育企业将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每年进行一次筛选考评,对不符合筛选标准的企业,退出培育范围,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对符合筛选标准的企业,及时给予增补进入培育范围。

  入选培育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两套标准:

  共性标准: (1)研究开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1.5%以上;(2)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15%以上;(3)拥有独立的技术研发部门,大专以上科技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5)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产业标准:规模位居产业前列。

  纺织鞋服 产值1亿元以上;或细分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企业。

  建筑材料 产值1亿元以上;或水泥、钢铁行业产能大且属于国家鼓励类的生产企业;或细分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企业。

  食品饮料 休闲食品、啤酒饮料、茶叶、粮油加工企业等产值5000万元以上;或细分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企业。

  工艺制品 产值2000万元以上;或陶瓷、石雕、木雕、藤铁等产值较大、工艺特色优势明显的知名企业。

  石油化工 产值1亿元以上;或产业集聚度较高、规模较大、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知名企业。

  机械装备 产值1亿元以上;或细分领域有影响力的知名企业。

  光电信息 产值3000万元以上;或发展前景较好的知名企业。

  纸业印刷 产值1亿元以上;或发展前景较好的知名企业。

  生物医药 产值2500万元以上;或发展前景较好的知名企业。

  节能环保 产值5000万元以上;或发展前景较好的知名企业。

  新能源 产值1亿元以上;或发展前景较好的知名企业。

  新材料 产值5000万元以上;或发展前景较好的知名企业。

  关键词:扶持措施

  16项措施 令人期待


  1.外市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或部分迁入我市并具独立法人资格,3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受益财政按其3年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一定比例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科技型企业经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和创新型企业,其创新项目经评审优先列入市级科技计划,按认定层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资助支持;同时优先推荐上报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

  3.符合《福建省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资助暂行办法》条件的企业,按照《泉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优先给予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严格落实人才政策。

  4.科技小巨人培育对象属龙头企业的,优先享受《泉州市开展“万家企业手拉手”三年行动方案》所规定的优先列入市重点项目计划、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

  5.税务等相关部门要简化办税流程,及时辅导和督促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按照优惠政策的审批权限、时限办理申报备案手续,切实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进口高新技术产品免税以及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

  6.市财政、发改、经贸、科技等部门扶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向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重点倾斜;优先推荐其申报国家、省级产业开发专项、技术改造项目。

  7.建立科技型企业创新产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发布年度目录,支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发展。

  8.对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给予手续费减半优惠。

  9.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纳入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单,优先享受我市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相关政策;对有能力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优先列入企业知识产权贯彻辅导对象。

  10.工商部门优先支持其申报泉州市知名商标、驰(著)名商标认定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支持鼓励其以商标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优先保障企业的打假维权要求。

  11.优先支持享受《泉州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若干规定》等政策文件,倾斜支持其申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台湾等地的科研合作及人才引进等工作。

  12.大力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股权融资,同时在符合产业政策、节能减排和信贷管理等情况下,加大对其信贷支持;与台湾等地风险投资、创业投资、保险等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合作。

  13.支持优先享受市政府关于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各项优惠和奖励政策,对获中国质量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和福建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由受益财政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资金奖励。

  14.优先按照我市促进外经贸发展相关政策给予扶持,对企业赴境外参加展览展销会等活动,优先给予展位费用补助;对在境外新设立或并购研发机构的,优先给予资金补助。

  15.对企业申请的公证事项,经审查符合出证条件的,给予优先办理,并在7天内办结出证。

  16.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对企业实施政策聚焦,重点跟踪服务,对企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必要时实行“一企一策”;优先推荐参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优先享受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类科技创新政策。

  关键词:认定标准

  研发投入不低于收入2%

  自主知识产权2项以上

  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主要条件有7个:

  (1)制造业企业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服务业企业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0%;

  (2)企业每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2%;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2项以上,拥有1项以上达到国内外同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1项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

  (4)企业应有研发机构、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育(含引进)、创新驱动等运行机制,企业管理制度较为完善规范;

  (5)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60%,有较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

  (6)企业培育期内产品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20%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增加至25%以上;

  (7)企业拥有优秀的科技创新人才与良好的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团队。

  我市对经过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实行重点跟踪服务,统一纳入重点科技型企业库管理。引导帮助其解决科技创新相关问题,对特别重大事项采取专案制度,实行“一企一报”,建立绿色通道,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关键词:培育着力点

  多方集聚创新要素


  《意见》明确12个培育着力点,推动创新要素向培育企业集聚,财政科技经费主要投向培育企业、科技创新平台主要建在培育企业、高层次人才主要引向培育企业。

  ●鼓励新型和支柱型研究机构

  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全面提升计划,重点支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国(境)内大企业、大集团、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国家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高水平科研机构、研发中心,鼓励设立、兼并或并购海外研发机构,建立海外研发平台。

  重点支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参与微波技术研究院、工业设计研究院、物联网研究院、数字专网通信技术研究院和重点产业研发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等民营新型科研机构和支柱产业主体科研机构的建设。

  支持建设以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为龙头,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共同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百个项目带动百亿集群

  落实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行动计划,实施技术创新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双百工程”,到2015年实施百项能够带动或继续壮大百亿以上产业集群的重大科技支撑项目,优先安排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参与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重点产业链技术改造工程建设。

  组织实施发明专利清零和倍增计划,重点支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权益保护,推动有能力的企业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重点支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参与教育部“蓝火计划”,围绕泉州产业经济发展需求开展研究,共同建立校(院)地科技创新协作委员会等。

  加快推进国际创新园规划建设,加强与各类国际科技机构合作。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或并购研发机构。

  ●鼓励“人才+团队+项目”创新模式

  人才方面,优先支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通过“人才+创新团队+创新项目”等方式,引进拥有核心技术、产业带动力强的创新项目及创新团队。大力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特别是顶尖人才,争取在引进“千人计划”人才方面取得突破。支持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主持科研项目。

  ●与港方共建“企业转型升级一站通”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方面,将加快推进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落地筹建。加快推进专业化科技孵化器规划建设,加大国家、省级质检(计量)中心筹建力度,继续完善泉州市科技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电子综合展示交易中心和“泉州科技云”系统服务平台建设。联合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建设“泉州市产业企业转型升级一站通”。与台湾生产力中心等机构合作共建“泉台产业科技交流中心”、台湾高校育成中心联合办事处等。

  ●推动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高新区科技金融工作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列入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实验区配套政策重大项目。至2014年,完成泉州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科技保险咨询服务推广中心等建设,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制度。

  ●支持有条件地区建创新驿站

  新建一批专业化、高水平的科技中介机构或企业,提高战略咨询、信息服务、创新驿站、技术市场、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服务能力。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创新驿站,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发展提供“一站式”创新服务。推动在泉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成为科技小巨人企业。

  推动泉州高新区成为科技企业聚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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