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福建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3-08-21 浏览量:4
近日,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对本年度申报福建省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的中小学进行评审认定,确定了福州第四中学等16所中学为试点中学,福清市城关小学等17所小学为试点小学。本批试点中小学工作周期为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我省将采取下拨引导经费、组织师资培训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对试点中小学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的扶持。
自2009年我省启动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共确定114所试点中小学,其中中学62所,小学52所。通过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进一步丰富了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内涵,在校园中形成了鼓励发明、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提升了师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精神。(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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