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侨乡科技报 发布日期:2013-08-27 浏览量:4
为大力推进泉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构筑和完善科技孵化体系,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日前,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辖区内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省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被认定为省级孵化器,泉州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辖区内新认定的市级孵化器,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新建孵化器,按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扩改建孵化器,按1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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