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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民”背后的产业化意义
“军转民”背后的产业化意义
信息来源:科易网
发布日期:20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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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硕果累累。神九天宫太空“初吻”、北斗“织网”覆盖亚太、嫦娥九天绕月,蛟龙深潜凯旋、“辽宁号”交付入列、歼-15成功起降……这一项又一项重大突破作为大国崛起的基石被每一个国人所铭记。
与此同时我们不能忽视的是,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我国工业依然面临整体大而不强,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等诸多问题。因此,有效利用国防科技工业产出的大量先进成果,推动先进、成熟、适用的军用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带动工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
党的十七大指出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党的十八大继承了这一思想,强调要“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这就 要求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使各种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提供军民相互兼容的经济、技术平台和基础。加快军转民步 伐,使国防科技工业在满足国家军事需求的同时促进民用产业发展,形成军民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格局,充分挖掘国防科技工业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潜力。
党的十八大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当前,我国工业大而不强,发展方式粗放、结构不合理、核心技术受制于 人、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必须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发展模式,由偏重数量、速度转向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 益,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发展路子,这是解决工业大而不强的必然选择。在军民融合式发展思想的指导下,有序推动军用 技术向民用转移,能够促进军民资源统筹,提高军民信息互通、共享水平,实现一份投入、两份产出,一种资源、两种效益。运用军工优势资源和先进技术改造传统 产业,有利于工业内涵式发展,提升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国防科技工业是科技和人才密集的高技术产业,是国家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工业领域技术创新、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具有独 特优势。实践表明,最先进的技术往往产生或首先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如计算机技术、全球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等军用技术应用到民用领域后,都催生出规模庞大的 民用高技术产业。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推动军用技术向民用领域扩散,能充分发挥军用先进技术的引领作用,突破制约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具有自 主知识产权的民用高新技术产业群,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
多项措施推动军用技术向民用转移
近年以来,在国务院和军队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军用技术转民用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军民融合式发展做出了积极探索。
2010年印发的《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 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7号)明确指出,要“推进军民互动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进国防知识产权管理,推动军工技 术成果向民用转化”。作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部际协调小组组长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充分发挥部际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工作关系,加强 顶层设计,筹建若干专题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积极研究推进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移的思路,协调解决军转民工作中的问题,促进重点工作开展。
2009年至今,工信部累计编制三期《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向社会发布346项适于向民用转化的军用技术成果,涵盖新材料、先进制造、微电子 及电子信息、检测与测试、新能源、节能减排、化工等领域。利用东西部合作与投资洽谈会、中小企业国际博览会、重庆高交会等展会、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等网络 平台和《中国军转民》等平面媒体,推介优秀军转民项目,促进军用技术成果落地。启动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拓宽信息沟通渠道,缓解军民信息不对称问题。
近年来,政府资金、社会资金对包括军转民项目在内的军民结合型项目给予了持续、大力的支持。2010年以来,通过技术改造资金支持军民结合项目 105项,总投资达106亿元;截止2012年底共有20个省(区、市)设立了支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累计达16.6亿元;银行、投资基金等资 本也积极参与军民结合项目开发,如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与湖南省国防科工局签署备忘录,计划融资100亿元支持湖南军民结合产业发展。
截止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共授牌19家国家级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另有5家已通过公示,即将授牌),人才、资金和设备设施得以在基地聚集,更加有效地 推动军转民项目产业化。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先后支持江苏、上海、重庆、新疆、浙江等地方政府部门,因地制宜开展军转民技术对接交流活动,加快军工经济 与地方经济的融合发展。大型军工企业集团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完善军转民工作体系,有序开展军转民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成绩,目前军工民品产值已占总产值的 75%。
“军转民”体制机制上障碍逐步消除
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是中国面临的重大课题,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正确指引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关注下,我国军转民工作正在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随着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不断深入,军工将进一步开放,军与民之间的界限将越来越模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措 施,2012年印发了《国防科工局 总装备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实施意见》(科工计[2012]733号),今后军工协作配套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民营企业和社会 优势资源将更顺畅地进入军品科研生产领域,“军转民”体制机制上的障碍将逐步得到消除。
在部际协调小组的框架下,计划和重大项目的会商机制将逐步建立,国防科技工业规划与国家其他相关规划在制订和实施中将得到更有效的衔接和统筹,国防 科技与民用科技、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工业的互通、互动、互补将进一步增强。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将投入使用,包括军用技术成果、大型仪器、设备设施在内的 多种资源将更加合理地流动、配置和得到使用。
在军用技术转民用的过程中,军工企业通过技术转化和产品升级换代,拓展了民用市场空间,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大大增强;民 用企业在承接军转民项目的过程中,将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找到更多的发展空间。军民之间的合作将更趋多样化,军民间的互相参股、 技术入股、资产重组、兼并收购也会变得并不那么鲜见。
民用核能、民用航天、民用飞机、民用船舶、电子信息和民爆器材等军民结合型产业将加快发展,更多的军用技术成果将在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内转化、孵化、 产业化。地方参与发展军民结合产业的积极性将得到进一步调动,军工经济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将有新的提高。军工企业将发挥自身优势,根据市场需求有序开展 技术成果转化,继续做大做强军工民品优势产业。今后,在老百姓的日常生产生活用品中,都将会使用越来越多的军用技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