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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模式分析

发布时间:2019-11-14 关键字: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

  现阶段,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是国家实施转化转移。这种由国家直接组织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模式,一般适用于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产业战略发展的重要原始创新或重大技术创新成果,适用于有关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等方面的成果技术转化转移。


  二是科研机构内部转化转移。该模式是指在某项科研成果和技术研发完成并在小试中试中获得成功后,科研机构自行组建企业实体,进行产品开发或产业化生产。科研机构内部转化转移模式的优点在于研发和再研发力量比较强,成果和技术创新发明者直接参与企业创办,他们精通成果和技术研究研发情况,能及时进行成果技术转化转移后的改进和升级。劣势在于科研人员缺乏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这种情况在企业组建初期更为明显,致使企业形成规模化生产的进程比较缓慢。这种科研机构内部转化转移模式适用于国内尚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原始创新和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


  三是外向型市场转化转移。这是科研机构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有偿转让形式。科研机构通过某种渠道或场所向企业有偿转让科研成果和技术,企业获得成果开发和技术使用权。


  企业委托形式。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委托科研机构进行某项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科研机构按照企业要求完成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任务,交付企业验收投入使用。


  合作研发形式。科研机构与企业就某个项目或某项技术进行联合研发创新,一般来说,科研机构投入科技力量,企业投入资产资金,双方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联合共建形式。这是一种长期战略性科技合作形式,对科企双方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如联合建立研发中心、研究所、实验室等,双方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科技副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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