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3-22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23
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12〕4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4月1日起,对液晶显示板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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