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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进餐饮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发布日期:2012-04-04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1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加快推进餐饮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为进一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12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规定,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分级、谁负责”的原则,以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加快推进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现场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市、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

通知强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确保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样式的统一。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样式要求,统一制作公示牌,并张贴、悬挂、摆放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对不按要求张贴、悬挂、摆放或擅自篡改、毁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的,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新闻媒体或监管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布。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应做到标准公开、尺度统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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