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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配合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

发布日期:2012-04-27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23

近期,新闻媒体曝光了铬超标药用胶囊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4月26日,商务部印发《关于配合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商务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处等相关工作,引导药品流通企业按规定处理涉案药品。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及时向行业通报工作进展;组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胶囊剂药品自查自纠,认真落实不合格药品下架等要求;引导药品流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将保障百姓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截至目前,各地零售药店执行下架等要求情况良好,较好地配合了有关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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