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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认定并公布599件驰名商标

发布日期:2012-05-06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20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并公布599件驰名商标。包括: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410件驰名商标,在异议程序中认定的39件驰名商标;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异议复审、争议案件中认定的150件驰名商标。

全国各级商标监管机构在认真、规范、及时地做好驰名商标案件处理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商标行政执法网络健全、程序简便、快捷高效的优势,将驰名商标作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的重点予以保护,有效地保护了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了公平竞争、统一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改善了我国的投资环境,树立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

在对驰名商标加强行政保护的同时,国家工商总局还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对在外资并购和刑事案件中有关驰名商标的问题作出答复意见,切实履行商标管理的职责。

驰名商标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很多地区的驰名商标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占到地区产值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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