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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8       发布单位:国家科技部       浏览量:29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集成电路制造产业的发展,提升我国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工艺及材料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充分调动国内力量为重大专项的有效实施发挥作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根据实施方案和“十二五”实施计划,安排一批拟于2013年启动的项目在全国公开发布,通过竞争择优方式选择优势单位,组织产学研用联盟承担项目。

一、项目申请范围
根据附件1列出的项目指南说明,进行项目申请,编制《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申报与组织方式
由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组织,指南通过科技部、北京市经信委、上海市科委网站公开发布。
申请单位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各省(计划单列市)科委(厅、局)汇总后统一报送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汇总上报的主管部门需出具正式呈报公函(含项目清单、申报概算表)和落实地方资金的承诺。
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对各地方(部门)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由专项总体组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初审,筛选符合指南要求的单位提交专项办公室,由专项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正式评审和重点项目复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委托主承担单位,在专项总体组指导下组织产业联盟和产学研用联盟承担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中资控股企业,注册资本为申请国拨经费的10%以上。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事业单位。
3.同一单位本次主承担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同一个人负责项目及下设课题/子课题不能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能超过1项。

四、资金集成要求
有资金集成要求的项目,需由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指南要求比例提供出资承诺。最终金额以项目立项后财政审核批复预算为依据。

五、报送要求
每个项目报送《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20份(具体要求见附件2)及电子版(光盘)1份(格式见附件3),以及其它材料(见附件4)。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国铭、高华东、李言旭
联系电话:010-51530051,51530052
电子邮件:gaohuadong@sevenstar.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7号(大运村)量子芯座集成电路设计园403室
邮 编:100191

七、截止时间
2012年6月15日17:00前送达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附件:
1.“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项目指南
2.《项目申报书》编写要求
3.《项目申报书》格式
4. 与《项目申报书》同时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

“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实施管理办公室
二О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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