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帮助中心  |  关于青海技术市场
欢迎来到青海技术市场,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 > 详细页

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管理

发布日期:2012-07-12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8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丰富耕地保护内涵,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部日前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通知》包括六方面十六条具体措施:一是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优质耕地。重点是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严控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全面提升耕地质量等级。重点是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重点抓好重大工程、示范省和示范县建设及高标准基本农田日常管护。国土资源部将充分运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全面全程监管,并定期考核。三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把好补充耕地质量关。重点要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规定,严格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和地类变更,切实提高新补充耕地产能。积极探索“以补定占”机制,实现补充耕地与占用耕地数量和产能双平衡。四是积极推行“移土培肥”,统筹做好建设占用优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重点是加快建立有效管理机制,统筹做好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力争剥离与覆土紧密衔接、同步实施。五是持续加强监测评价,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动态变化。一方面,健全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制度,在现有成果基础上,全面掌握和更新耕地质量等级状况;另一方面,建立耕地质量等级监测机制,力争“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全国监测网络体系。六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共同责任。重点是落实共同责任,约束与激励并重,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科技支撑。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情况将作为耕地保护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地方各级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微信 电话 顶部 工作人员:0971-7612617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平台服务热线:

0971-6121697

工作日(8:30-18:00)

Copyright ©  2019        青海技术市场        青ICP备18001110号-4